ESG Report 2025

舉報投訴 1. 對於員工的實名舉報投訴,接訴部門原則上在 5 個工作日內作出調查處理,並回覆員工本人;重大事件或特殊 情況可延長至 20 個工作日內。 2. 接訴部門必須為舉報投訴人保密,洩密的相關人員將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從嚴處理。 3. 對舉報投訴其他員工濫用職權、損害公司集體利益、徇私舞弊、盜竊他人財物事件的舉報投訴人,經調查證明 舉報屬實,由行政人事部向公司申報給予舉報投訴人獎勵。 爭議調解 1. 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協調互動平台,成立由員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員工代表由工會成 員擔任或由全體員工推舉產生,公司代表由公司負責人指定。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主席擔任。 2. 本公司勞工爭議調解委員會在接到調解申請後 10 個工作日內安排雙方當事人調解。調解過程中,公司勞動爭議 調解委員會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 3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員工或公司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爭 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申訴與調處制度》摘要 10.4 職業健康與安全 10.4.1 安全生產 聯邦制藥秉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管理理念,將安全生產視為營運重點之一,持續完善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架構與制度體 系,並要求各單位嚴格遵循適用法律法規及內部規定,透過風險識別、教育培訓、應急管理及持續改進等機制,降低事故風險並保 障員工健康與作業安全。 本集團現已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並取得相關第三方認證;其中,內蒙古公司已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ISO 45001:2018 認證,亦通過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為制度落地與現場管控提供方法論依據與管理抓手。在管理體系的指導下, 各部門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相關內部規定,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針對不同工作區域與工作內容識別潛在風險,並制定相應的 風險控制措施。 本集團以組織化管治推動管理要求穿透至各層級與各專業。以內蒙古公司為例,安全風險及隱患排查管治工作由安全部在安委會授 權下統籌綜合監督,各專業部門依職能分工開展專項檢查並形成台賬,相關部門 / 車間持續追蹤整改、落實閉環管理。 為確保職業健康與安全措施有效落地,本集團建立「計劃—執行—監察—改進」的閉環管理機制,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統籌監督,安 全環保部門組織各單位按年度 / 季度計劃開展現場巡查、專項檢查及管理稽核,覆蓋高風險作業、設備設施點檢、防護用品佩戴、 危化品管理及承包商作業等重點環節。對檢查發現事項,均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整改期限與驗收要求,並跟進整改成效;同時 結合事故及未遂事件通報、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員工健康檢查與培訓完成情況等指標進行趨勢分析,定期向管理層匯報並在管 理評審中更新管控措施,推動持續改進。 93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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