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155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報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 (續) (g) 其他債務及股權證券投資 (續) (ii) 股權投資 股權證券投資分類為按公平價值計入損益表,除非股權投資並非持作買賣目的,且於初次確認投資 時,集團選擇指定投資為按公平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不可劃轉),以致公平價值的後續變動於其他 全面收益確認。有關選擇乃按工具個別作出,惟僅當發行人認為投資符合權益定義時方可作出。當作 出有關選擇後,於其他全面收益累計的金額繼續保留於公平價值儲備(不可劃轉),直至投資被出售為 止。出售時,於公平價值儲備(不可劃轉)累計的金額轉撥至保留盈利,而非劃轉至損益表。來自股 權證券投資(不論分類為按公平價值計入損益表或按公平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息,均按照附 註 1(u)(v) 所載政策於損益表確認為其他收入。 (h)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平價值確認,隨後在每個報告期終重新計算其公平價值。因重新計算公平價值而產生的 收益或虧損即時於損益表確認,但若衍生工具符合現金流量對沖會計法的規定,其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則視 乎被對沖項目的性質進行確認(見附註 1(i) )。 (i) 現金流量對沖 集團將若干衍生工具指定為對沖工具,以對沖極有機會預測交易中因匯率變動(現金流量對沖)而產生的 相關現金流變動。 若衍生金融工具被指定用以對沖已確認資產或負債或極有可能發生的預期交易所產生的現金流變動或已訂 約未來交易的外匯風險,該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平價值所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其有效部分於其他全面收益中 確認並另於權益賬中的對沖儲備累計,任何損益的非有效部分則即時於損益表確認。 如果預期交易的對沖其後引致需確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相關的收益或虧損便會從權益賬中轉出, 然後計入非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初始成本或其他賬面金額內。 倘對沖不再符合對沖會計標準(包括對沖工具到期或被出售、終止或行使時),則對沖會計處理將可能被中 止。當對沖會計處理中止,但預測的對沖交易仍然預期發生,對沖儲備中累計的金額仍為權益,直至交易 發生,並根據上述政策確認。倘預期不再進行對沖交易,則對沖儲備中累計的金額將立即從權益重新分類 至損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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