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 Report 2025
122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信永方略可持續發展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由於非財務資料未有評估和計量的國際公認通用標準,故此不同但均為可予接受的指標和計量技術,或會影響與其他機構的可比 性。此外,由於用以確定排放因子及合併不同氣體排放量時所需數值的科學知識尚不完備,因此溫室氣體排放的量化存在固有的不 確定性。 固有限制 我們參考國際審計與驗證準則理事會發布的《國際驗證業務準則》第 3000 號(修訂本)「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驗證業 務」(「 ISAE3000 修訂本)」)進行有限保證的驗證業務。該準則要求我們規劃及執行工作,以就選定特定績效資料是否不存 在重大錯誤陳述獲得有限保證的驗證。 參考 ISAE3000 修訂本)進行的有限保證驗證業務涉及評估聯邦制藥在該等情況下使用適用準則作為編製特定績效資料基礎的適 用性,評估特定績效資料因欺詐或錯誤而導致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按情况對評估的風險做出必要的回應,並評估特定績效資料的 整體呈現。就風險評估程序(包括對內部控制的理解)及爲應對評估的風險而執行的程序而言,有限保證的驗證業務的範圍遠小於 合理保證的驗證業務。 在我們的工作範圍內,信永方略可持續發展執行了以下程式: • 訪談負責可持續發展績效和資料收集的經理; • 檢視特定績效資料的準備過程,包括持份者參與和重要性評估; • 對選定的代表性數據和資訊的樣本進行驗證,包括對換算數據和計算的審查,以及在驗證過程中檢查原始數據和所選數據的支持 證據; • 對選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執行分析程式;及 • 將報告標準中包含的定義與聯邦制藥用於編製選定的關鍵績效指標的定義進行比較。 ( ( 報告框架及執行程序 根據信永方略可持續發展已執行的程序及獲得的證據,我們沒有發現任何內容導致我們相信特定績效資料在各重大方面未按照 ESG 報告的報告標準編製。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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