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4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9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年報 3. 綜合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 (續) 3.2 重大會計政策資料 (續) 金融工具 (續)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的分類及後續計量 符合下列條件之金融資產其後按攤銷成本計量: • 金融資產旨在為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的業務模式持有;及 • 合約條款於指定日期產生之現金流量純粹為支付本金及未償還本金之利息。 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其後按公平值計量。 (i) 攤銷成本及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就其後按攤銷成本計量之金融資產採用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透過將實際利率用 於金融資產總賬面值來計算,惟其後已變為信貸減值的金融資產(見下文)除外。就其後已變為 信貸減值的金融資產而言,利息收入透過將實際利率用於自下個報告期起計的金融資產攤銷成 本來確認。倘信貸減值金融工具的信貸風險降低令金融資產不再維持信貸減值,則利息收入在 斷定資產不再維持信貸減值後,透過將實際利率用於自報告期開始起計的金融資產總賬面值來 確認。 (ii)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於各報告期末按公平值計量,並於損益確認任何公平值收益或虧 損。於損益確認的收益或虧損淨額不包括就金融資產賺取的任何股息或利息,並計入「其他收益 及虧損淨額」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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