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4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4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年報 3. 綜合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及重大會計政策資料 (續) 3.2 重大會計政策資料 (續) 物業、廠房及設備 (續) 當本集團就物業擁有權權益(包括租賃土地及樓宇部分)付款時,全部對價將按初始確認時租賃土地部 分及樓宇部分之相對公平值比例分配。 折舊乃以直線法按資產(在建工程除外)之估計可使用年期撇銷其成本減其剩餘價值後確認。估計可使 用年期、剩餘價值及折舊法於每個報告期末檢討,而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按往後入賬。 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於出售時或預計不會再繼續使用該資產而得到任何未來經濟利益時取消確認。 出售或廢棄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產生之任何收益或虧損按銷售所得款項與資產賬面值間之差額釐 定,並於損益內確認。 無形資產 個別收購之無形資產 個別收購有限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按成本減累計攤銷及任何累計減值虧損列賬。有限使用年期之無形 資產攤銷於其估計可使用年期內按直線基準確認。估計可使用年期及攤銷方法於各報告期末檢討,任 何估計變動之影響則按預先計提基準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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