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4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4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年報 20. 無形資產 (續) 附註: 於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 i. 人民幣 20,237,000 元(二零二三年:人民幣 20,237,000 元),即取得相關中國政府部門所授予製造制劑產品的執照所 產生之開發成本。此等執照授權本集團自批出有關執照日期起計,五年內有權應用相關技術製造制劑產品。因此, 該等無形資產的成本按五年的可使用年期攤銷,並於以往年度全數攤銷。 總金額人民幣 311,539,000 元(二零二三年:人民幣 216,812,000 元),即於取得製造原料藥、中間體產品及制劑產品之 執照產生的資本化開發成本: a)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動物相關藥物開發成本人民幣 9,694,000 元(二零二三年:無)已被 資本化,原因為本集團管理層認為,由於已獲得生產前的所有監管批准,已滿足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的確認 標準。除若干動物相關藥品的資本化開發成本人民幣 537,000 元(二零二三年:無)已自投產之日起攤銷外,餘 下開發成本並無進行攤銷,原因在於相關產品尚未投產。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6 號,本集團對尚未可供使用 的無形資產進行了年度減值測試,將其賬面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計算採用貼現現金流量法,其中現 金流量預測乃基於管理層認可的財務預算。本集團管理層釐定毋須作出減值虧損。 b)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司美格魯肽的開發成本人民幣 90,074,000 元(二零二三年:人民 幣 48,538,000 元),德谷胰島素及利拉魯肽注射液的開發成本人民幣 43,997,000 元(二零二三年:人民幣 2,530,000 元)已被資本化,原因為本集團管理層認為,由於已獲得生產前的所有監管批准,已滿足內部產生 的無形資產的確認標準。由於相關產品尚未投產,故並無就開發成本進行攤銷。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6 號, 本集團對尚未可供使用的無形資產進行了年度減值測試,將其賬面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計算採用 貼現現金流量法,其中現金流量預測乃基於管理層認可的財務預算。本集團管理層釐定毋須作出減值虧損。 c) 於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門冬胰島素(「門冬胰島素」)及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顆粒(「阿莫 西林克拉維酸鉀」)的資本化開發成本人民幣 77,129,000 元及人民幣 7,590,000 元已自投產之日起攤銷。 d) 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氨基青霉烷酸(「 6 -氨基青霉烷酸」)的開發成本人民幣 4,447,000 元已自投產之日起攤銷。 e)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起,克拉維酸鉀(「克拉維酸鉀」)的開發成本人民幣 9,200,000 元已自 投產之日起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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