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1

董事會 報告 22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年報 股份溢價及儲備 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 22 章(修訂本)及本公司之章程細則,如緊隨分派或支付股息後,本公司可在日常業務過程中, 在債務到期之時予以清還,則股份溢價可用以向本公司股東作出分派(方式可為股息或繳足股款之紅股)。 於結算日,董事認為本公司可分派予股東之股份溢價及儲備約為人民幣 4,080,200,000 元。 本集團於本年度內之股份溢價及儲備變動詳情載列於本年報第 44 頁之綜合權益變動表。 優先購買權 本公司之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法律並無任何規定本公司須向現有股東按比例發售新股份的優先購買權規定。 主要客戶及供應商 於二零二一年,本集團之首五位最大客戶之合計營業額,佔本集團本年度總營業額少於 30% 。 於二零二一年,本集團之最大供應商及首五大供應商合計分別佔本集團本年度總採購額之 22% 及 46% 。 各董事、主要行政人員、彼等之聯繫人士或任何就董事所知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5% 以上之股東,於本年度內概無 於本集團五大客戶及供應商中擁有任何實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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