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0
057 企業管治報告 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報 董事局同意提名委員會之意見及建議,認為鍾瑞明董事乃屬獨立人士,並確信彼具備繼續履行獨立非執行董 事一職所需的品格、誠信及經驗,因此,董事局推薦鍾博士在 2021 年股東週年大會上參選連任董事。 董事局負責整體決策,至於有關負責政策釐訂、企業規劃、推動業務擴展及提升企業競爭能力與市場地位則 交由行政總裁負責。本公司主席之主要功能為管理本公司董事局。高級管理人員則獲授權進行本公司日常業 務之管理及營運。董事局保留決定的項目如下: 1. 重大收購、出售及合營投資; 2. 重大項目投資及大額資本開支項目; 3. 年度預算,業務及財務計劃; 4. 財務報表、派發股息、資本架構、庫務政策及會計政策; 5. 薪酬政策及高級行政人員的僱用條款;及 6. 根據上市規則發出的公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共召開 4 次董事局會議以檢討及通過財務業績、評估營運表現及指導 業務發展。董事局成立了 4 個委員會,分別為一般事務董事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 以協助履行其職責。每個委員會均有特定職權範圍,訂明其職責、權力及功能。 企業管治職能 董事局負責履行以下有關企業管治之職能: (a) 制定及檢討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並向董事局提出建議; (b) 檢討及監察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 (c) 檢討及監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規; (d) 制定、檢討及監察僱員及董事的操守準則及合規手冊;及 (e) 檢討本公司遵守《守則》的情況及在《企業管治報告》內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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