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0
財務報表附註 175 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報 28 報告期後非調整事項 於報告期末後,董事建議派發末期股息。進一步詳情於附註 7 披露。 29 於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修訂、新準則及詮釋的可 能影響 截至刊發本財務報表日期,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於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尚未生效的多項修訂 及一項新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7 號 保險合約 ,而於本財務報表中尚未採納。該等發展包括以下可 能與本集團有關的各項。 於以下日期或之後開始的 會計期間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3 號(修訂本), 概念框架參考 2022 年 1 月 1 日 《香港會計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物業、廠房及設備 — 擬定用途前的 所得款項 2022 年 1 月 1 日 《香港會計準則》第 37 號(修訂本), 虧損合約 — 履行合約之成本 2022 年 1 月 1 日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週期的年度改進 2022 年 1 月 1 日 本集團正在評估該等發展於首次應用期間的預期影響。至今之結論為採納該等發展不大可能對綜合財務 報表有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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