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0
財務報表附註 117 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報 1 主要會計政策 (續) (f) 商譽 商譽指: (i) 已轉移代價的公允價值、在被收購公司的任何非控股權益的金額及本集團早前所持被收購公司股 權的公允價值的總金額;超出 (ii) 於收購日期計量的被收購公司可辨別資產及負債的公允價值淨額。 當 (ii) 的金額大於 (i) ,超出的金額即時在損益內確認為議價購入的收益。 商譽按成本減去累計減值虧損後列賬。業務合併所得的商譽會被分配至各個現金生產單位或各組現金生 產單位(預期會從合併協同效應中受益),並每年接受減值測試(參閱附註 1(k) )。 於年內出售某現金產生單位時,所產生的任何已收購商譽金額於出售時計入損益計算內。 (g) 其他股本證券投資 下文載列本集團有關股本證券投資(於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的投資除外)的政策。 股本證券投資於本集團承諾購買╱出售該投資時確認╱終止確認。投資初步按公允價值加直接相關交易 成本列值,惟透過損益以公允價值計量之投資除外,有關投資之交易成本直接於損益確認。有關本集團 釐定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方式說明,請參閱附註 23(e) 。該等投資其後視乎其分類按下列方式列賬。 (i) 股本投資以外的投資 本集團所持非股本投資分類至下列其中一個計量類別: – 攤銷成本,倘為收回合約現金流量(純粹為支付本金及利息)持有投資。投資之利息收入按實 際利率法計算(參閱附註 1(u)(v) )。
RkJQdWJsaXNoZXIy NTk2N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