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遠東發展有限公司 60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可持續發展管治 管治架構 良好之企業管治及運營慣例為本集團可持續發展管治及長期發展之基礎。董事會對本集團環境、社會及管治之政 策、措施及表現負有最終監管責任。董事會監察及制定本集團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並有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 會支持其工作。該委員會由本公司執行董事邱詠筠女士帶領,負責支持環境、社會及管治工作,如實施環境、社會 及管治政策,監督環境、社會及管治表現、持份者參與以及披露環境、社會及管治表現。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 適時向董事會報告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 為將可持續發展有效融入不同地區的日常運營中,本集團計劃透過在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轄下成立工作小組, 以於日後增強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此舉可為制訂具有更佳可實施性及相關環境、社會及管治的政策及措施提供精 闢見解。 我們作為負責任之市場參與者,致力為持份者創造及維持經濟、環境及社會價值。我們一直審視及更新環境、社會 及管治政策來支持我們對可持續發展的承諾及踐行。 能源 產品及服務的 健康及安全 客戶數據私隱 顧客滿意度 反貪污 職業健康 與安全 童工及 強制勞工 平等機會 培訓與發展 對環境及 自然資源 造成的影響 社區投資 集團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 運營慣例 社區 環境 運營慣例 可持續發展風險管理 本集團透過持續維持及增強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來衡量風險管理。董事會透過審核委員會有責任維持穩定及有效 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審核委員會之首要任務為審核及監管對達致業務目標造成威脅之風險。於二零一九年 財年內,本集團已對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進行年度審核,並認為現存之系統有效且充分,沒有發現可能影響本 集團的重大風險關注領域。有關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詳情,請參閱本年報第 139 頁至第 142 頁。 展望未來,本集團將繼續把推行風險管理作為持續工作,以評估迫在眉睫的環境及社會風險,並適時制定對該等風 險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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