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遠東發展有限公司 244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43. 重大關連方交易 (a) 於本年度,本集團與關連方訂立以下交易: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聯營公司提供樓宇管理服務 2,342 2,771 向合營公司提供顧問服務 2,307 – 向合營公司提供包銷服務 35,736 – 於報告期間結算日,與聯營公司、合營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股東、一間接受投資公司及關連公司之結 餘詳情載於綜合財務狀況表及相關附註。 關連公司為受若干執行董事或其近親控制之公司,彼等透過於本公司之直接及間接股權對本集團有重大 影響力。 (b) 本集團訂立三份酒店管理服務合約,以向馬來西亞若干由本公司一名董事控制之公司提供酒店管理服 務。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已根據該等合約收取港幣 1,914,000 元(二零一八年: 港幣 1,794,000 元)之酒店管理服務收入。 (c) 年內向主要管理人員(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已付及應付之薪酬於附註 14 披露。 44. 應收╱應付關連方款項 應收╱應付聯營公司、合營企業、一間接受投資公司及關連公司之款項載於綜合財務狀況表。該等款項乃無 抵押、免息及須應要求償還或無固定還款期。關連公司為受若干執行董事或其近親控制之公司,彼等透過於 本公司之直接或間接股權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力。 就分類為非流動資產之款項而言,本集團並不預期於報告期間結算日起計未來十二個月內獲償還。 就分類為非流動負債之款項而言,於報告期間結算日起計十二個月內,本集團毋須清償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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