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二零一九年年報 149 獨立核數師報告書 核數師就審核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我們的目標,是對整體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取得合理鑒證,並按照我們 商定的委聘條款僅向全體股東出具載有我們意見的核數師報告書。除此以外,我們的報告不可作其他用途。我們不 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對任何其他人士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合理鑒證是高水平鑒證,但不能保證按照香港審計準則進 行審核時總能發現錯誤陳述(倘存在)。錯誤陳述可由欺詐或錯誤引起,如果合理預期個別或整體錯誤陳述可能影響 綜合財務報表使用者根據財務報表所作出的經濟決定,則有關錯誤陳述被視作重大錯誤陳述。 作為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核工作的一部分,我們在審核過程中運用專業判斷及保持專業懷疑態度。我們亦: • 識別及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設計及執行審核程序以應對該等 風險,以及獲取充足及適當的審核憑證,作為我們意見的基礎。由於欺詐可能涉及串謀、偽造、蓄意遺漏、 虛假陳述,或凌駕於內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發現因欺詐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高於未能發現因錯誤 而導致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 • 瞭解與審核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適當的審核程序,但目的並非對 貴集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 評價董事所採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以及所作出會計估計及相關披露的合理性。 • 對董事採用持續經營會計基礎的恰當性作出結論。根據所獲取的審核憑證,確定是否存在與事項或情況有關 的重大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對 貴集團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如果我們認為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則有必要在核數師報告中提請使用者注意綜合財務報表中之相關披露。假若有關披露不足,則我們應當 發表非無保留意見。我們的結論是基於直至核數師報告日期止所取得的審核憑證。然而,未來事項或情況可 能導致 貴集團不能持續經營。 • 評價綜合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結構及內容,包括披露,以及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中肯反映相關交易及事 項。 • 就 貴集團內各實體或業務活動的財務信息獲得充足、適當的審核憑證,以對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我們 負責 貴集團審核的指導、監督及執行。我們為審核意見承擔全部責任。 除其他事項外,我們就計劃的審核範圍、時間安排、重大審核發現等與管治層溝通,包括我們在審核中識別出內部 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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