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二零一九年年報 139 企業管治報告書 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提名委員會已履行以下主要工作: • 檢討董事會之架構、規模及組成以確保其取得專業知識、技能及經驗之平衡,配合本公司之業務 需求; • 就續聘於本公司二零一八年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連任之董事提供推薦意見;及 • 評估本公司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 各委員會成員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舉行之提名委員會會議之出席記錄載於上文 A.6.2 一節。 C. 董事於財務報表之責任 董事知悉,彼等須負責編製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 董事會負責就年報及中期報告、內幕資料公佈以及上市規則及其他監管要求規定之其他披露資料,作出平 衡、清晰而容易理解之評估。管理層向董事會提供解說及資料,以便董事會就提交予其審批有關本集團財務 資料及狀況作出知情評估。 董事並不知悉任何有關可能對本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構成嚴重問題之事件或情況之重大不明朗因素。 D.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 董事會透過其審核委員會有責任確保本集團維持有效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董事會監督本集團對風險 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之設計、實施及監察,並瞭解有關系統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達成業務目標的風險,而 且只能就不會有重大的失實陳述或損失作出合理而非絕對的保證。 本集團之風險管理框架屬董事會之責任,並由審核委員會監察。框架包括下列要素: 風險管理理念及風險取向 本集團每一位均對本集團之風險管理負責,並將風險管理融入業務營運及決策當中。為達致本集團之目標, 本集團已對風險按不同業務進行分類,並釐定本集團願意承擔之風險性質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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