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遠東發展有限公司 124 董事會報告 獲准許之彌償條文 在適用法律之規限下,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每名董事有權根據各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獲有關公司彌償其在執行及履 行職責時引致或與此有關之所有成本、收費、損失、費用及債務。此等條文於本年度期間有效,並於本報告日期仍 維持有效。 董事 於本年度及截至本報告日期止之董事為: 執行董事 丹斯里拿督邱達昌(主席兼行政總裁) 孔祥達先生 邱達成先生 Craig Grenfell WILLIAMS 先生 邱詠筠女士(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獲委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國偉先生 王敏剛先生(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辭世) 林廣兆先生 石禮謙先生(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獲委任) 根據章程細則及上市規則的規定,孔祥達先生、 Craig Grenfell WILLIAMS 先生、林廣兆先生、邱詠筠女士及石禮謙 先生將於二零一九年股東週年大會退任,而彼等均符合資格並願意於二零一九年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 管理合約 於本年度概無訂立或存在任何關於管理及經營本集團全部或任何主要部分業務之合約。 董事服務合約 概無擬於二零一九年股東週年大會膺選連任之董事訂有任何於一年內不可由本集團不作賠償(法定賠償除外)而終止 之服務合約。 董事於交易、安排或重大合約之權益 除「關連交易」一節所披露者外,於本年度末或本年度內任何時間,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訂立任何董事或董 事之關連實體於其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之交易、安排或重大合約。 董事於競爭業務之權益 根據上市規則,於本年度直至本報告日期,概無董事(並非獨立非執行董事)被認為在與本集團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 構成競爭之業務中擁有權益。
RkJQdWJsaXNoZXIy NTk2N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