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4
招商局中國基金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報 136 綜合財務報告附註 ( 續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10. 董事薪酬 (續) 註: (a) 簡家宜女士間接擁有投資經理之實益權益,該公司於 2021 年 10 月 18 日與本公司訂立投資管理協議,該協 議於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並為期三年。有關現有投資管理協議之詳情,可參閱於 2021 年 11 月 8 日刊發 之通函。已支付或應支付予投資經理的管理費金額於綜合財務報告附註 27 披露。 (b) 上文所示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之酬金為就彼等根據服務合約並作為本公司董事提供服 務之報酬。 (c) 於本年度及上年度上述董事概無根據任何安排使其放棄或同意放棄收取任何薪酬。 (d) 於本年度及上年度概無任何作為誘使上述董事加盟本公司及補償其因失去與管理本集團事務相關之董事職 位之款項金額。 11. 僱員酬金 本集團首五名( 2023 年:首五名)收取最高酬金之人士均為本公司之董事,其酬金詳載於上文附註 10 內。 12. 稅項 本年內稅項(計提)回撥包括: 2024 年 2023 年 美元 美元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本期稅項: 中國之企業所得稅 (4,823,104) (144) 已分配利潤之預提所得稅 (2,814,548) (2,200,021) 遞延稅項(附註 21 ) 本年度 (20,346,912) 9,020,498 總額 (27,984,564) 6,820,333 由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並無應課稅溢利,因此在年度內未有為香港稅項作出準備。中國企業所得稅 項乃根據相應地區當時適用之稅率計算。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國內附屬公司從溢利中宣派股息須繳納預提所得稅。 國內附屬公司之保留溢利的暫時性差異,已於綜合財務報告中作出遞延稅項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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