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訊發布安排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中華汽車有限公司(「中華汽車」或「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已採納以電子方式發佈所有日後的公司通訊(2)。所有公司通訊的英文及中文版本將以電子形式於中華汽車網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刊登(「網上版本」)。本公司已就公司通訊的電子發佈實施以下安排:
登記股東
本公司將向登記股東發送電郵通知,告知公司通訊已於中華汽車網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刊登。若 閣下未有提供有效或可使用的電郵地址,則需主動查閱中華汽車網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以掌握公司通訊的最新發佈情況。
登記股東如在查閱網上版本時遇到任何困難,可透過郵寄或電郵方式向本公司股份登記處索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本公司在收到書面申請後,將立刻免費向 閣下寄送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請注意,此項申請並不構成對 閣下現有選擇的更改。
對於尚未收到本公司有關選擇收取公司通訊方式之函件的新登記股東,以及已選擇以印刷形式收取公司通訊的股東,本公司將向 閣下寄送印刷本。如欲撤回或更改 閣下之前所作出的選擇,請參閱下文「選擇收取公司通訊方式」一節。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2)將以郵寄方式個別寄送至登記股東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中登記之地址。
非登記股東
非登記股東若希望接收有關公司通訊於中華汽車網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刊登的電郵通知,請聯絡代 閣下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並向他們提供一個有效且可使用的電郵地址。
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
登記股東及非登記股東若希望收取日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可隨時向本公司的股份登記處提交書面申請。供選擇收取公司通訊方式的最新版本《回條》,可透過以下連結下載:
登記股東提出索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申請,將自本公司收到申請之日起計十二個月內維持有效,除非該申請被提前撤回或被其他申請所取代。
本公司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聯絡資料如下:
附註:
1. 公司通訊指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報告、年度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委派代表書。
2.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本公司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或作出選擇的公司通訊。為免存疑,並不包括股東大會的通告或委派代表書。
投資者關係聯絡
更新日期:2025年10月20日